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九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6-13 17:43 浏览量: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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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九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在京举行。
 
  会议由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主办,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办,清华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交易制度与民事权利保护研究”项目组、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电子商务与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协办,160多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界人士参加。
 
  在与会嘉宾见证下,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组织规则(修改草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经过严格的监票、计票程序后,会议选举产生了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全体会员、理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组织机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吕来明教授当选为会长,周友军、王文华等11名专家学者当选为副会长,北京天威诚信董事长陈韶光连任监事长,周友军兼任秘书长。
 
  吕来明在当选发言中表示,当前,平台经济治理从近两年的专项整治行动转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常态化监管的正确方向是治法化的监管,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将持续关注这一问题并开展相关研究,为促进平台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换届大会嘉宾致辞环节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原副司长韦犁指出,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商业活动,法治建设尤为重要,平台治理法治化的实现是其中的关键。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对研究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研究会的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开拓创新,开创电子商务法学研究新局面;加强组织建设,推动研究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龚六堂介绍了北京工商大学积极参加首都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相关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指出近几年中国的电子商务法治建设在立法、司法以及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和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新业态的涌现,法治化实施中的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仍需深入研究。
 
  第九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主题为“平台经济治理法治化的实现机制”,与会嘉宾围绕主题展开热烈深入的讨论。
 
  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党委副书记张建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中国市场监管学会副会长孔祥俊指出,在新一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数据权益保护应当作为重点和亮点,可以借鉴日韩等其他国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权益的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平台经济良法善治需要重新锚定促进市场主体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加强产业保护,提升投资信心,维护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平台经济承担社会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完善与适用研究,需妥善处理与民法典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聚焦平台经济发展引发的一系列新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分享了自己关于电子商务法涉知识产权修订案的见解。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司法过程中始终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的原则,注重涵养新业态,做到“裁判树规则,规则促治理,治理助发展”,助力平台经济新引擎的发展。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青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为资本设置好“红绿灯”,防止资本在平台经济领域的无序扩张。
 
  专题发言环节,设置了四个主题单元。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平台经济治理市场化的法治保障与监管理念”,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文华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以《数据流动与平台治理》为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朱晓娟以《数据赋能下的平台合作治理机制研究》为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支队长李菘以《平台经济治理的监管执法理念》为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权以《平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法治逻辑》为题先后发言。
 
  第二单元主题为“平台经济治理中的消费者保护与不正当竞争的规制”,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陈凤翔主持。中国商务广告协会数字营销研究院院长马旗戟以《疫情后电商消费者认知与权益保护》为题,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以《消费公益诉讼对电子商务平台的适用》为题,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以《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网络消费纠纷治理》为题,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万方以《消费者正当评价权问题》为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芸阳以《平台经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为题先后发言。
 
  第三单元主题为“平台经济治理中法律规则及技术实现”,由抖音公司商业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赵亦勤主持。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超以《灵活用工合规鉴证交易平台解决方案》为题,北京天威诚信首席安全官李延昭以《电子认证在平台治理中的作用》为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讲师赵精武以《破除隐私计算的迷思:治理科技的安全风险与规制逻辑》为题,抖音商业化法务总监程艳以《网络直播营销模式下主体责任探讨》为题,快手法务总监査丽丽以《直播电商合规问题思考》为题先后发言。
 
  第四单元主题为“平台经济治理的新问题与国际化制度建设”,由北京市电商法研究会副会长阿拉木斯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虹以《平台经济国际法律规则的构建与发展》为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郑佳宁以《电商快递服务市场法律的体系建构》为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以《直播电商中的法律新问题》为题,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颜苏以《WTO电子商务议题下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问题》为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红丽以《电商平台与小卖家关系的规制》为题先后发言。
 
  在四个单元的与谈环节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山、北京建筑大学经管学院法律系教授姜军、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雪梅、北京邮电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崔聪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主任于成龙等多位嘉宾分享经验和观点,进一步丰富了本次论坛的内容与成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周友军教授在闭幕总结发言中表示,电子商务法治的研究不仅是恰逢其时,而且一直在路上。未来,北京市电商法研究会将继续关注最前沿的经济业态和科学技术,为中国加强电子商务法治建设提供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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